商鞅,古代中国政治改革家,为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变革做出了巨大贡献。作为战国时期的一个重要人物,商鞅提出了一系列政治改革措施,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推行“法家”思想和实施变法改制,为秦国的崛起和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商鞅的改革思想影响深远,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和思想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名人语录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商君书·更法》
人物点评
商鞅是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改革家。他施展抱负,先后两次革新变法,使秦国国富民强,为秦国最终统一天下奠定了基础。
人物介绍
商鞅(公元前390年~前338年)生公孙,名鞅。因为是卫国人,也称卫鞅,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宗室贵族家庭。他入秦后向秦孝公进谏强国之术,是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主张,从而得到孝公的赏识,支持他进行改革。卫鞅因变法有功.被秦王封为商君”.因此被称为“商鞅” 。
商鞅年轻时好学.胸怀大志。由于他很崇拜魏国的李悝.因此学成之后.就去了魏相公叔座门下任中庶子,掌握大夫家族事务。公叔座照很赏识他的才华和抱负,但是直到死前才向魏王推荐商鞅任国相之职,并对魏 王说:“如若不用,一定要杀了他,以绝后患-"可是.魏惠王不赏识商鞅,拒绝接纳商鞅为国相.也没有杀他。
公叔座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就赶到秦国,建议孝公变法图强。 当时.奴隶主贵族在秦国还有很大的势力,一些守旧派竭力反对反对改革,主张"法古”和循礼"。商鞅根据历史事实加以驳斥,指出三代以来礼、法已经发生很大变化,"治世不一道,便同不法古”。 秦孝公对商鞅的意见非常赞赏,任命他为左庶长,实行 变法。
商鞅向秦孝公建议,在秦国实行变法。秦国贵族认为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坚决反对变法,弄得秦孝公犹豫不决。一次,秦孝公召集大臣讨论变法时,商鞅说:“有独到见解、作法高明的人,总会受到世俗常人的讥笑和反对。 愚笨的人在事情发生后还不知为什么,而聪明的人却能 做出正确的预见。一般人不能和他去商量革新和创造,只能让他们坐享其成。做大事业的人,用不着跟一般人 商量。只要能使国富民强,就不必按旧制度去办,也没有必要遵守老规矩。"秦孝公认为商鞅讲得有道理。
可是,贵族甘龙却认为商鞅讲得不对,他说“圣贤的人是不用改变民众的习俗来推行教化的,明智的人是不改变原来的制度来治理国家的。依据旧制度 治理国家,官吏熟悉,百姓安定。不按老规矩办事,天下的人就会议论纷纷。”他 要秦孝公仔细考虑,不可轻举妄动。
商鞅立即反驳说:“一般的人安于现状,书呆子只会墨守成规。让这两种人做官,只能是照章办事,无所作为。三代不同礼,都成了王业;五霸不同法,也都 成了霸业。聪明人立法,愚笨的人只能受法的管制;贤明人根据情况变更礼俗, 不贤之人只能受礼俗的约束。"商鞅要秦孝公坚定变法的信心。
另一贵族杜挚也反对变法,他说:“没有百倍的好处,不必变法;没有十倍的功效,不用更换旧的东西。遵守旧法没有错,依照旧礼不会出偏差。”希望秦孝 公维持现状,不必变法。
商鞅毫不妥协地说:“古代的制度多了,应该效法哪一种呢?时代不同了,治理国家不能只按一种办法行事。..违反古代制度的,不一定受到非议,因 循旧制的也不值得赞扬。” 孝公听了商鞅滔滔不绝的雄辩,大加赞扬,并深有省悟地说:“鄙野小巷的人少见多怪,孤陋寡闻的夫子才喜欢无谓的争论。愚人高兴的,正是明智人感到可怜的;狂妄人称快的,正是贤能人所担心的。拘泥于世俗的那一套议论.我 不再想听了。”于是,秦孝公支持商鞅的变法了。
通过这场舌战.以杜挚,甘龙为代表的守旧派失败了.坚定了秦孝公变法的决心。
秦孝公下定决心变法.任命商鞅为左庶长(秦国是二十等爵,左庶长是第十级,掌握军政大权),开始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
商鞅变法前后有两次。第一次是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公布的,主要内容是:
一,编定户籍,实行“连坐”。规定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国家直接掌握 全国的户口数,而且便于互相监督。一家犯法,其他家必须告发,不然就要一同 受罚;告发人和杀敌者一样受奖,赐爵一级。
二,奖励军功,禁止私斗。新法规定:凡有军功者,均可得到赐爵.赐地.赐 官等奖赏。与奖励军功相联系,对秦的爵制加以整顿,规定了爵位的二十个等 级。宗室(国君的亲属)没有军功的,也不得享受特权,对田宅,臣妾都有明确的规定。这无非是鼓励人们为秦国的封建政权而勇敢作战。与此同时,商鞅变法 还规定了禁止私斗。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 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 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违犯者按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的处罚。其目的是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
三、鼓励耕织,发展封建经济。新法规定,凡是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 就必须分家,否则就要加倍纳税。凡多打粮食和多织布的人,可以免除劳役和 赋税;凡因经商及懒惰而贫困的,其全家则沦为官府的奴隶。
四、制定严厉的法令。商鞅以严肃的法令来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法 令制定的原则是"轻罪重刑",即使犯了很轻的“罪",也要处以极重的刑罚。据 说连"弃灰于道者"(把灰倒在路上),也要处以黥刑(黥刑是古代一种肉刑,用 刀刺刻额颊等处,再涂上墨)。
为了取得民众的信任,商鞅在推行新法之前,想了些办法。据说,他在国都 南门外立了一根三丈长的木头,下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去,就赏给 他十金。"老百姓都很奇怪,没有人敢去试试。后又宣布赏五十金,一个不怕事的人把木头搬到北门,果真得了五十金。通过这件事,人们都相信商鞅说话是算数的。因此,商鞅抓住这个时机,公布了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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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公布之后,受到许多人的拥护,但也遭到了旧贵族的反对。太子明知故犯,破坏新法,商鞅决定依法处理太子。但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刑, 就对太子的两个老师进行严厉的处罚。此后,再也没有人敢不遵守新法了。
商鞅因变法有功,于秦孝公十年(公元前352年)被提升为大良造(又称大 上造,在秦的二十等爵中,属于第十六级)。为了进一步保护封建制,秦孝公十 二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又颁布了加速封建改革的法令:
一.普遍实行县制。商鞅变法前,只是在个别地区设立县。新法规定,全国 普遍推广县制,把过去奴隶制的邑,聚等组织都合并为县。每县设立县令和县 丞,这是地方行政长官。从此以后,县就成为封建地方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 这些官吏领取俸禄,由国君任免,与奴隶社会的世卿世禄制不同,它更有利于维 护中央集权。
二.开阡陌(纵横道路)封疆(田界),承认土地私有。商鞅下令把过去国有 土地上的纵横道路和田界清除掉,鼓励农民开垦荒地,承认土地私有,允许买 卖。这样就以法律的形式废除了旧的土地制度,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这一 措施对封建制的确立和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统一度量衡。统一的办法是:规定全国的度量衡都必须统一进位制度, 即把升、斗、丈、尺作统一规定;制造统一的标准度量衡器,发到全国各地。目的 自然是为了加强对人民的剥削,但是,这种统一对当时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也 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商鞅不仅在政治上表现出卓越的才能, 而且在军事上也成就非凡。公元前340年,当时正处于新兴的封建制取代腐朽的奴隶制的变革时期,商鞅率秦军攻打魏国西部边境,双方势均力敌,秦军很难 在短时间内取胜。商鞅就写信给魏公子,假意谈和,待魏公子前来谈和,乘机将 其扣押。魏失去主帅从而大败。魏国归还了过去从秦国掠去的河西之地,解除了魏对秦的威胁。
秦孝公死后,惠文王继位。当时,商鞅威望极高,惠文王对他有所猜忌,一 些旧贵族就乘机诬告他谋反。商鞅被迫出秦,想到魏国去,但魏国不让他入境 他只得回到自己的封邑,出兵抵抗,结果失败,被车裂而死。
商鞅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法家代表。后人记述他的言行的著作,《汉书·艺: 文志》里有《商君》二十九篇,今存二十四篇。又有《公孙鞅》二十七篇,已散失不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