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爵位分为三个系统: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其中,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制度仍然在清朝实行,并且按照晋朝的宗王官于京师的制度进行。
清代对宗室没有实行封藩建国,强调“一统”天下,但同时对皇子和军功都实行封爵制,从分封亲王至奉国将军分为14等。有功封、恩封、考封之别。功封是有特殊功勋的被封为亲王,人数极少,可以世袭罔替;恩封是国有大庆时对一些宗室的升等加封;考封是按世系依次降等,以至降为不入等级的“闲散宗室”,与老百姓没有什么差别。因此,清代宗室的繁衍速度和数量都较明代较少,高级宗爵数量一直受到限制,拥有亲王、郡王衔的较少。据统计,清初开国只有8名世袭亲王即睿亲王、礼亲王、郑亲王、豫亲王、肃亲王、庄亲王、顺承郡王、克勤郡王等所谓“铁帽子王”。后又增加恭亲王,怡亲王、醇亲王、庆亲王。由于清代的这些制度,宗室没有造成对皇权多大威胁,在这方面,清朝的政策是很成功的。
清朝宗室爵位分:和硕亲王、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等镇国将军、一等镇国将军、二等镇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一等辅国将军、二等辅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一等奉国将军、二等奉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奉恩将军。笔亲王至公均为超品,镇国将军为正一品,辅国将军为正二品,奉国将军为正三品,奉恩将军为正四品。
宗室人员可以通过功封、恩封、袭封和考封等四种途径取得这些爵位。如在清初开国的“军功勋旧诸王”,有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等8人,被称做“八大铁帽子王”。他们有用兵权、议政权和旗主权,而且“世袭罔替”,其后代总有一嫡子原爵袭封。如果因故不能袭封,还准其旁支子孙袭封原爵。康熙前期,军功勋旧诸王的势力,由于主客观各方面的原因已经削弱;皇权日益加强。雍正皇帝曾因其弟允祥“公忠体国”,封他为和硕怡亲王,世袭罔替。皇室近支因祖恩而得封爵称为“恩封”。清制规定,凡皇子年满15年,则由宗人府奏请皇帝封爵。如果奉旨“暂停封授”,则隔五年再行奏请。于是,皇子照例均可获得封爵。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的宗室贵族,每代都有一嫡子可承袭规定的爵位,这叫做“袭封”。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规定,对亲王和郡王各子的封爵都减一级。例如,原来亲王嫡子以外的各子皆可封为郡王,今改为贝勒;郡王的嫡子以外的各子可封为贝勒,今改为贝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又规定,应封爵者,在20岁要经过国语(满语)和马、步射的考试,优者可按例封爵;平者,降一级封爵;劣者,降两级。雍正、乾隆年间,又进一步完善了“考封”制度。乾隆年间对考试的等级又进行了更严格的要求。马射、步射和满语三项全优者,方可授予应得之爵位。两优一平者降一级授封。一优两平或两优一劣则降二级授封。三项皆平或一优一平一劣者,则降三级授封。至于一优两劣、两平一劣、一平两劣及三项皆劣者,则停封。令其学习,再行考试。若应封奉恩将军者,无爵可降时,要给以停俸的惩罚。应降一级者停俸两年;应降两级者停俸三年;应降三级者停俸四年。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清廷进一步规定,凡考试与应封之例不符合者,不仅停封,而且此后永不准再参加考试。
和硕亲王,和硕(hoso)是四方之方、东北角、西北角之角的意思。
多罗郡王,多罗(doro)是礼、道、理的意思。
多罗贝勒,贝勒是“部落长”、“酋长”的意思,地位低于汗。金朝时候写做“勃极烈”。
固山贝子,贝子本是贝勒的复数形式。固山(gusa)意思是八旗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