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乌台诗案”:宋神宗默许将苏轼入狱

  宋神宗赵顼。“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就是他说的牢骚话。他想追究“陕西用兵失利”之责,批示将一名转运使斩了。蔡确奏事说士不可杀;他想将对这名转运使的处罚改为“刺面”发配“远恶”之地,章惇又奏说士不可辱。他的牢骚便因此而发。转运使这个官职,是掌管赋税钱谷仓库出纳的,出兵征讨还有随军转运使。“陕西用兵失利”而欲处罚转运使,当是这位转运使贻误军机。军法无情,怎可因“士”而不予处罚?诸葛亮挥泪斩马谡还传为千古美谈呢,似乎从未有人说他的权力没有制约。宋神宗因此而说“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未免有些矫情。从他的角度说,这“快意事”做得做不得,还得看是什么事。

    将苏东坡逮捕入狱不断审讯最后贬去黄州并连累司马光等二十九人的“乌台诗案”,不正是宋神宗默许的吗?没有听从那些长于整人的台谏要了苏东坡的小命,还被当做是这位“明君”的恩德。其实,苏氏只是在诗文中流露了他对新法弊端的些许不满,他并没有贻误军机,更没有祸国殃民。这种以言获罪的“文字狱”倒真的是“更做不得一件”的,哪怕你有多少“快意”,都不会留下好名声。

  再说宋孝宗赵眘。有一位叫做赵鄂的国手棋友向他要官,孝宗说:“降旨不妨,恐外廷不肯放行”,又给他出主意,让他去找外廷“相识”的官员,赵鄂去找他的“恩家”葛中书碰了钉子,宋神宗安慰他,说是“秀才难与他说话,莫要引他”。

    说实话,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是宋孝宗在那位国手棋友面前踢皮球,打太极拳,却并非因为“中国式的分权与制衡”而使宋孝宗“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高俅只是宋徽宗还是“端王”之时陪他踢球的一个小混混,以后怎么成为“殿帅”的?《宋南渡十将传》卷一的“刘錡传”中有个交代:“俅尝为端王邸官属,上即位,欲显擢之。旧法,非有边功,不得为三衙。

    时(刘)仲武为边帅,上以俅属之,俅竞以边功至殿帅。”此中的关键,就是宋徽宗“欲显擢之”。也就是说,这“快意事”能否做得,关键在于他是否“真想做”,他要是“真想做”,什么都能做得。宋理宗使京尹史岩之“戒敕”他的小舅子贾似道。史岩之还是在宋理宗“此必似道也”的亲昵语气中听出了真谛,于是说“似道虽有少年气习,然其材可大用也”并让他“出知澧州”的。

  这样的老谱,其实现在还有人袭用。或是关系不铁,或是关节未到,你向那些官场老手跑官要官,他也可以当着你的面给有关人士打电话高调举荐,或者私下出主意让你去找谁找谁,让你碰一鼻子灰再来找他,然后耸耸肩膀摊开双手装出无可奈何状。这样的情况一般都不是人家“真想做”。

    要是“真想做”,真感到很有“快意”,那么,转几个弯子,给一个暗示,或者干脆只说一句“不管你用什么办法,都得给我办了”,就会顺顺当当地搞定,哪有“做不得”的。

  权力需要制约是对的,不能让有权者为所欲为;古为今用也没有错,包括权力的制衡,也可由“古”获取今鉴。但把千年之前的宋朝之“分权与制衡”说得如何如何美好,以致借用赵顼的牢骚话,一口咬定宋朝皇帝“快意事做不得一件”,终究夸大其事,言过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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